于都县夯实“三个基础”,农村垃圾处理常态化
时间:2009-12-09 来源: 作者:
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成果,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于都县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和卫生保洁长效机制,通过夯实组织、投入、设施基础,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推进。
一是夯实组织基础。在各乡(镇)组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,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,相关站所为成员,下设农村清洁工程办公室,由新村办主任兼任清洁办主任,规划所长任副主任。并成立农村保洁管理(环卫)所,专门负责乡镇环卫工作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日常管理,环卫所归属清洁办管理。同时,在村组落实卫生保洁和垃圾处理管理责任人员,实行“乡镇领导包片,一般干部包村,村两委干部对自然村实行分片包干”的管理机制,全面监管村庄环境卫生。
二是夯实投入基础。一方面,由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农村卫生保洁基金,把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纳入县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范畴。同时,在“一事一议”自筹投入的基础上,由理事会向受益农户收取适量的卫生保洁费,构建农村卫生保洁资金长效投入机制;另一方面,结合民政救济和农村扶贫,结合公路养护,结合新农村试点建设,结合农民知识化工程,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与资源,多渠道破解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、教育培训、日常保洁等资金投入难题。
三是夯实设施基础。按照乡、村、建设点分别有卫生保洁清运人员;乡、村有垃圾填埋场或中转站,建设点有垃圾池、户有垃圾筒;乡有垃圾清运农用车,村有垃圾清运板车或三轮车等“三个基本标准”,切实加快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。截止目前,全县在3条主干道、891个新农村建设点和22个圩镇以及中小学校同步展开环境卫生整治(垃圾处理)试点。共建设1个县城垃圾处理场(在建)、4个区域标准垃圾处理(填埋)场、19个乡(镇)垃圾中转站、兴建小型垃圾焚烧炉6个,村庄垃圾收集池843个、垃圾箱(桶)1120个,农村“脏乱差”现象明显改善。(文/钟荣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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