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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贫应调动农民脱贫积极性

时间:2009-12-09 来源:  作者:


为实现共同富裕,国家对老少边穷地区实施扶贫,一些贫困地区扶了多年,贫困面貌改变不大,原因就是采用政府单纯投资的“独唱”方式,调动不起“旁观者”贫困农民的积极性,一些贫困农民认为那是政府的事,与己无关,竟连简单的力所能及的事都不愿做。假若采用政府与贫困农民的“合唱”式扶贫,脱贫效果将好得多。

  笔者曾到过几个贫困村作过调查,扶贫的效果迥异。一个贫困村搞人畜饮水工程,采取国家帮一点、乡里扶一点、受益农户投一点的筹资模式,群众积极性较高,从较远处用钢管把水引过来,群众担心冬季结冰时钢管会被冻裂,在岩石上凿槽再放入钢管,派专人管理,并收取少量水费作管理维护费,多年后仍在受益。另一个乡的贫困村同样缺水,附近无水源,采取挖地窖补助水泥的方式解决人畜饮水,每挖一个水窖补助8包水泥,一些农户领了水泥后用来换酒喝,来年仍然缺水。还有一个贫困地方为解决河流年年冲毁农田的问题,政府投资把土堤换成石墙并加高,堤坝高于地面部分的背部需填土支撑,政府动员农户背土,而农户认为是政府的事,距离堤坝较远的田地的农户觉得无所谓,冲垮了对自己田地影响不太大,泥沙不会淤积到自己田地里,距离河堤近的农户认为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,大家都振振有辞说解决,至今堤坝仍悬立那里,不知哪一阵洪水来临又会冲垮河堤,淹没农田。

  扶贫方式曾采用了多种,如使用现金扶贫,部分农户当作天上掉下的馅饼随意用钱潇洒,甚至拿去买酒及电视、录音机等,钱用不到刀刃上,根本发挥不了脱贫作用。采用物资扶贫,一些农户仍拿去换酒喝。一些出了巨资修建的农田水利工程,就是在谁也不管理的情况下痛心地被毁坏,百姓说是政府没尽到管理责任,政府说当地受益农户没尽到管理责任。扶贫初衷是好的,但扶贫的思路存在问题,效果自然不佳。

  扶贫当采用“合唱”方式。政府与贫困农户共同参与,从脱贫思路、投入资金、管理维护等多方面都要责利一致、齐心合力才能见成效。

  首先,脱贫“合唱”中改变观念的主角是贫困农民,必须改变“等靠要”懒惰思想,使脱贫内因真正起主导作用,政府这个脱贫外因加以引导、推动和辅助,达到扶贫先扶志的目的。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思路,扶贫部门不能认为贫困群众很幼稚、觉悟水平低,一厢情愿地盲目扶贫,必须群策群力,发挥贫困农民的主体作用,调动他们的积极性。

  其次,脱贫“合唱”投资主角是政府,受益贫困农户必须力所能及地投资投劳。通过宣传引导和典型示范等作用,动员农户积极参与扶贫建设,让他们知道创业不易,珍惜来之不易的辛勤劳动成果,即使政府没有考虑到的事,他们也会积极去完善。这样,农户把“政府替自己全部做”变为“农户自己为自己做”。当然,政府要把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,从解决发展后劲入手,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综合生产能力,促进贫困农民增产增收。

  再次,脱贫“合唱”管理主角是贫困农民。政府在投资后,因人力和精力有限,不可能经常去管理,管理的主角只能是贫困农民。可采取“谁受益谁管理”、政府监督的双重方式,由于农民也投资了一部分资金和劳力,自然会增强管理责任心和自觉性,提高扶贫工程的使用效益,最大限度地延长使用期限。

  最后,各扶贫部门也要统一在“合唱”队里。许多单位都参加扶贫,但往往是各吹各的号,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,重复浪费许多人力物力。对于一个地方的扶贫,必须有整体扶贫规划,各部门统筹兼顾,整合扶贫资源,群策群力,经过长期不懈努力,才能显现“1 1大于2”的效应。